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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出處:http://tw.myblog.yahoo.com/jkt921/article?mid=5377&sc=1#5379

 

 

2009/08/15 02:07

據可靠的消息

馬英九在第一時間就與中國取得聯絡

而中國的回覆是願意提供支援,但馬英九必需遵守以下條件:

一、不得接受國際救援。

理由:因為在還沒有經過中國發佈所謂“中國臺灣”境內發生重大災難前,太多救援國家的進入,會產生全球性的報導,若名稱為臺灣時,可能會對國家主權發生爭議,應由中國發佈對外求援或接受求援。

二、不得發佈緊急命令。

理由:發佈緊急命令係屬中央級總統職權,如由馬英九發布會有臺灣宣示主權的意義。

 

當時馬英九同意條件,但幾天後事態開始嚴重,中國資金又因為國內救助還是國際援助的名義產生問題而開始協商,沒想到中國接下來又提出希望能派解放軍及軍用直昇機以協助救災名義進駐,意圖利用國外媒體報導,事關重大,馬英九於是指派外交部長出國與中國人員密談,當網路發動一人一信向世界求援而獲得34國主動表示願意提供救援的時候,外交部長出國求援不是很奇怪嗎?還需要去求誰呀?為什麼那麼敏感?敏感到只知道出國卻不知道行蹤?現在只要坐在位子上就夠處理34國的外交救援了,已經足夠了,還需要出國像乞丐一樣求誰嗎?第35國?36國?還是100國?


正在忙救災的人們,有想到代表我們的總統-馬英九先生,竟然可以在這個時候利用災民的鮮血談統一大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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